呼和浩特市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133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RBZB-2025-1062)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有隶属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9-08  09:30:00到2025-09-12 17:30: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可以从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以上资料请按照顺序将 扫描件以一个完整PDF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140597288@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 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未按照规定发送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发放公开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9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9 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RBZB-2025-1062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40,000.00   

  报价形式:总价  

  采购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体检服务机构,体检服务机构按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为我局在职人 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并出具体检报告。本项目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据实结算体检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合同一年一签)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材料  

  (1)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2)提供的近半年内六个月的纳税与社保证明或出具的“参加政府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如投 标人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九、联系人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平安街清水河河畔花园东南侧约40米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471-7912966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电话:0471-3339146  

  邮件:1140597288@qq.com  


    附件: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