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RBZB-2025-1060)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河县建设工程消防历史遗留改造建设项目国税局遗留项目消防整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4.04999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清水河县建设工程消防历史遗留改造建设项目国税局遗留项目消防整改工程,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清水河县建设工程消防历史遗留改造建设项目国税局遗留项目消防整改工程,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清水河县建设工程消防历史遗留改造建设项目国税局遗留项目消防整改工程,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 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 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 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 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项目 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 自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 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8-28 09:00:00到2025-09-03 17:00: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可以从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08 09:30: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8 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可以从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1、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材料
4.1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4.2提供的近半年内六个月的纳税与社保证明或出具的“参加政府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如供 应商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4.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请按照顺序将扫描件以一个完整PDF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947412734@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未按照规定发送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发放竞争性 磋商文件。;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联系人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地址: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平安街清水河河畔花园东南侧约40米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471-7912966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
联系人: 陈女士、张先生
电话:0471-333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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