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2025年1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规定,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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