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4-02925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2024年9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发文字号
清税 税告[2024]10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2024年9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人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详见附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2024年9月份非正常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