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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560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6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有隶属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8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月 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7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凯元写字楼 14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7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凯元写字楼 14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NMJW-2025-ZFCG1101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6,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6,000.00报价形式:总价
  采购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体检服务机构,体检服务机构按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为我局在职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并出具体检报告。本项目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据实结算体检服务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内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人)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 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83.00 166,000.00 张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有隶属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华福家苑 1 栋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 话:0471-6321661
   电子邮件:5441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大厦 B 座 11 层 1101 西
   联 系 人: 李健
   电 话: 0471-3695870
   电子邮件: nmgjw001@163.com 

    附件: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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