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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999962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室外台阶改造及阳光棚及卷帘门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供应商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  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 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 供无在建承诺。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 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 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05  29 日 09  00 分到 2025  06  05 日17  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可以从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06  09  日 09  30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06  09  日 09  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保全庄市场东侧二号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材料 

  4.1 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  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声明函格 式自拟) 

  4.2 提供的近半年内六个月的纳税与社保证明或出具的“参加政府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承诺书 ”。(如供应商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 承诺书格式自拟) 

  4.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4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信用查询记录网站 截图(加盖公章)。 

  4.5 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注:以上资料请按照顺序将扫描件以一个完整 PDF 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947412734@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未按照 规定发送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陶利西街 

   系 人:亢先生 

  电    话:13500617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市场东外侧瑞博项管二楼 

  联 系 人: 陈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471-3339146 

  电子邮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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