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盟市频道-二连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1227号,邮编:011100,电话:0479-7539553)。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结合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巡视巡察、绩效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9年,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科目,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制度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税务机关,形成了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及《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簿》,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三是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税收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内容方式和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民生事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新闻。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在市局机关各部门确定了政务公开联系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
五是健全税收执法公开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等,通过网络和各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采取发放评议卡、走访纳税人等多种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税收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使税收行政执法权成为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切实保障纳税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各单位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单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充实和丰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网站建设方面,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专设有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开设了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多个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涉税政策法规文件、发布通知通告、提供办税指引服务、宣传税收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涉税信息,提升办税效率。
二是创新和改进公开形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2019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门户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及广大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子目录、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对外公开政务运行的主要载体,及时更新组织机构设置、税收法律法规、税务动态信息、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欠税公告等事项。及时公开相关涉税政策法规文件、发布通知通告、提供办税指引服务、宣传税收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了解涉税信息。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纳税服务平台实现在线办理涉税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等业务,进一步增进征纳互动,搭建和谐征纳关系,坚持和完善局领导值班制度,公布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局长信箱,让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了解更加及时、渠道更加多样、监督更加方便,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
三是充分利用纳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在线、网络等形式办理涉税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涉税业务。通过局长信箱,受理有关涉税问题和诉求。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丰富征纳双方的沟通手段。进一步拓宽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对收到的邮件、留言等,我局均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并反馈了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3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5
|
96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3 |
133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10
|
256500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需进一步熟悉,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需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将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为打造法治税务、阳光税务不懈努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全面推进落实“五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税事宜,通过网络、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向纳税人公开。
2.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中央和上级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措施、税收改革举措及实施等情况,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内容,正面引导舆论,增进纳税人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税收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和重大舆情,做到第一时间捕捉、研判和回应,准确掌握舆情信息,及时发布权威声音。
3.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与依法治税良性互动的有效措施。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基层局的业务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考核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