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3月份企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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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3月份企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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