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办公楼易地搬迁项目(项目编号:ELHTYQSWFJ202509180001)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竞价,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采购资金预算:120000.00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椅、会议桌椅、电脑、音视频设备、图书资料、装饰物、监控设备等,涵盖上述物品的拆除、搬运及重新安装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办公楼及仓库物品(包含办公桌椅、会议桌椅、电脑、音视频设备、图书资料、装饰物、监控设备等)搬迁至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原办公楼(坐落于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肯特街9号)。按照现场情况,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一是搬迁办公用品;二是拆卸、搬迁及重新组装家具和电器;三是搬迁办公设备;四是迁移文件档案等材料。五是拆卸、搬迁及重新安装调试音视频设备。
(三)采购资金预算:120000.00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本项目不分包。
(五)服务期/交货期:15天。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比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比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办公楼(旧口岸办办公楼)三楼东311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比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8时0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办公楼(旧口岸办办公楼)三楼东311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联系人:秦佰
联系方式:15247922489
地址: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办公楼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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