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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4157
  •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职工体检采购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职工体检采购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职工体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qswfj2025081500001)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职工共58人,现对职工体检服务进行集中采购。为满足不同职工的医疗需求,共采购3家体检机构。即在综合评价各响应机构硬件条件、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2500元标准基础上给予的优惠额度、折扣力度或赠送项目的基础上确定3家入围机构。机构确定后,再由干部职工个人根据自身情况从该3家机构中选择1家进行体检。

  (二)采购资金预算:14.50万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体检标准,各机构成交金额根据职工选择数量确定,即成交金额=2500元/人×选择某机构人数。)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综合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口岸办办公楼三楼311办公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综合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综合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地址: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口岸办办公楼三楼3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联系人:方志璇

  联系方式:17860282771

  地址:察哈尔街与前进路交叉口口岸办办公楼三楼311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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