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3-08703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规定,下列
纳税人被
认定为
非正常户
,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锦后旗税务局
二〇二三 年 十
二
月
四
日
附件:
2023.12非正常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