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批准,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23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管辖范围、行政职责和权利义务由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承继。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的行政和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继续办理。如有行政相对人等对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嘉尔嘎勒赛汉镇嘉兴路与贺兰路交叉口北50米处。(联系电话:0483-8333730);办税服务厅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嘉尔嘎勒赛汉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83-8692115)。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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