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12月非正常户的公告

根据《税务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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