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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0624
  • 主题分类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编号

单位

行政检查

子项

设定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

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

物存放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四条第二项。

3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

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四条第三项。

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

题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四条第四项。

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

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

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四条第五项。

6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

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四条第六项。

7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七条。

8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检查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

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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