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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国家税务局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国家税务局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2024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在旗委、政府和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落实税收法定,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现将额济纳旗税务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全面落实总局和区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关键推动者和首要实践者的作用,引导全局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确保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4年,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9次、其中学法7次、专题学法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19次、其中学法15次,专题研讨1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学习12次、其中学法8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3次学法用法考试,深化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组织收入主业,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始终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绩效考核,科学做好税源分析预测。按照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原则,确保税费收入质量。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紧盯各类主体,深化“政策找人,建立财政、人行、税务三部门会商机制,优化电子退库流程。梳理“存量纳税人应享税费优惠情况”和“增量纳税人情况”,摸清底册,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紧盯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逐条分析、逐项落实。二是会同人社、医保等7部门联合建立社保费争议处理机制,召开联席会议2次,讨论解决政策执行、系统操作等问题,践行精诚共治理念,实现社保费“统模式”工作“一体化”共治格局。三是对接全区独有军地共管税务局,互派骨干交流学习,共建共赢全面提升场区纳税人满意度,积极践行自治区党委“服务保障两大基地”政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履职尽责配合立法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结合基层实际提出反馈意见。2024年,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支持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等修订报送意见建议5篇。二是做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法旧规”衔接工作,及时更新本部门法律法规知识库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推进新的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机制。贯彻落实总局、区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2024年额济纳旗税务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决策,重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中议事方式。对于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同时突出重点,将涉及数额较大、责任重大、事实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重大项目列入到集体审批范围。2024年,召开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19次,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严格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效能,在重大行政决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访纠纷化解、涉税法律事项咨询等事项中,审视合法合理性,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2024年,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查24次,提出意见建议19条,提供法律咨询3次,有效保证依法依规决策,有力降低行政决策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今年,处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期,额旗局按照区局、盟局制发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行政处罚管理注意事项》《行政处罚文书填写规范示例》等,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对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年,累计公开信息33项。二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事项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通过集体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次。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整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对全局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发票管理等税务事项以及日常税源管理等方面,从资料受理、实地核查、会议审查、审批签注意见、处罚程序等环节实施监督规范,及时对不当执法行为进行警示和纠正,严肃责任追究,防范税务干部执法风险。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一是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参加全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组织完成新录用人员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8人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等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制度体系。按照应急预案以及上级要求落实好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涉税(费)争议现场调解工作流程及现场调解流程图》,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可预见的有可能影响办税服务厅秩序的情况,提前制定专项预案,及时通过公告栏、显示屏、微信通知群等方式告知纳税人,如:停电、网络联调、软件升级等情况。三是积极防范日常隐患。定期排查各办公区域、食堂、仓库、值班室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做好沙尘等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四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坚持用法律思维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准确回应公众合理诉求,维护好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职权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为有救济需要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帮助。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采取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形式,加强税干业务知识学习,练好“内功”,提高法治意识,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聚焦诉求响应,持续推动权益保护。一是积极响应纳税缴费诉求。全面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电子税务局、电话等各渠道的纳税人咨询及投诉事件处理,不定期召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二是持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胡杨“税”枫调解室持续发力,公职律师入驻办税服务厅联合处置涉税矛盾,畅通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三是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企业走访,强化工作宣传,采取电话走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走访调研工作,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认同感和税收政策的知悉度,深化对纳税人办税缴费困难和需求的了解,及时回应疑惑、响应诉求,让纳税人对满意度调查形成常态化认识。2024年,通过12345、12306等线上渠道累计处理涉费诉求59件,解决疑难问题18个,办结率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格局。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纪业融合”。对照区局重点领域执纪审查清单,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二手房交易等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4次,针对经商办企情况开展全面排查2次,填写自查表69份,谈心谈话10人次。二是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利用“纪检信箱”、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抽查检查简易处罚案卷96件,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实地随访企业14户次,电话回访26户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全面排查风险,紧盯问题整改。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措施、抓实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屡查屡有、屡改屡犯的顽疾,推动“存量”问题逐项销号,佐证材料细致齐全,“增量”问题应对有方,风险防范严密有效。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公开政务信息33条,包括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7条、非正常户公告7条;让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优化云端服务质量,提升办税缴费速度。一是推出AI智能外呼,实现催报2716户次,协调西藏、新疆税务局远程办税2笔,联系巴彦淖尔、呼市税务局远程退税1笔,创新优质服务。二是实行网格员“一包到底”责任制,设置微信网格服务群11个,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线上通过企业微信群等渠道发布最新税费优惠政策,保证宣传的及时性,线下在办税服务厅放置税费“小问答”二维码,通过手机扫码进行随时解答。三是开展“云答复、云宣传、云辅导”远程服务,细化梳理了可进行远程帮办的四大类项目,即办税流程类、政策咨询类、疑难解答类、社保缴费类,由线上枫桥“云服务”团队通过在线咨询、视频对话等远程服务方式提供帮办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已按要求向当地政府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任务,形成税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把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二)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等制度要求,将公职律师安排在与专业相适应的工作岗位,持续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和专业化。二是把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利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法治专题培训、开展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宣传培训17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争做遵纪守法的先锋模范,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提升全民税收法治意识。一是组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由公职律师、业务能手组成普法志愿队,人人上讲台、做讲师,带头学法用法,保障普法水平。二是紧抓“全体干部”学法,通过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主题党日、团课等形式,将《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纳入干部日常学习。今年,开展全体税干学法10余次,线上测试2期120余人次,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举办《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5余次、模拟纠纷调解1次,参训人数150余人次。三是注重节点普法。依托民法典、“4.15”、“3.15”、环境保护日、雷锋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法、政策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决纳税人疑问300余条。

十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额旗税务局按照盟局和旗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全局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法律专业人才仍然紧缺、税收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同一事项裁量处罚标准不完全统一,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税收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业务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对法治人才的统筹使用不够合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十二、2025年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工作法治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税收法治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党委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工作细则、制度规定,定期召开依法治税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抓牢组织收入,严守红线纪律。一是全力以赴完成预期目标。在坚决守牢收入底线,充分考虑明年首月及首季开门红的前提下,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推进收入进度。二是充分把握收入主动。与财政做好常态化沟通,协助推进三方欠税清理;及时跟进331、213等重点工程进度;争取稽查、一分局支持,扎口推送风险应对;拓宽三方信息交换、挖掘税收潜力等,堵漏增收。

(三)抓严监督执纪,防范执法风险。持续推进“吃拿卡要”“风险应对”“与不良中介勾连勾兑”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区局重点领域执纪审查清单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加大典型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力度,切实引导干部筑牢廉政防线。对标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开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回头看”。

(四)升级宣传辅导,做到应享尽享。结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工作,发挥“一把手”走基层实效,实地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创新建立税源联系点服务制度,开展“流动办税厅”多点服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聚焦“实效普法”“精准施策”两个关键,坚持普法工作与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相结合,送“政策”进企业、进广场、进机关、进嘎查,线上通过企业微信、钉钉直播等渠道实现政策解读“指尖触达”,线下深入多家企业开展“集中座谈+分类走访”,释放政策落实“新动能”。

(五)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继续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实时监控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完善追究结果规范录入与合理应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运用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

(六)加强沟通衔接,推动协同共治。对内加强与税源、征管、办税服务厅日常沟通协调,推进税费优惠政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提升处罚率等工作有序开展。对外,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口,通过政府部门,加强与财政、发改、市监、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增强数据比对,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共享以及涉税招商引资风险排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服务互动互促、风险联防联治、成果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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