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 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聚焦税收主责主业,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项税收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额济纳旗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额济纳旗税务局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党委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团支部学习,通过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内涵,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体税干的法治思维,提升税收治理能力。2023年,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8次、其中学法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16次、其中学法2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学习22次、其中学法1次,团支部集中学习36次、其中学法8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组织收入主业,提升税费收入质量。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不收“过头税费”的原则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国家税务局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落实2023年延续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办公室(减税办)并实体化运行。实施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全程协调、工作人员包户到人、领导小组联络对接的责任机制。全年,召开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安排部署会1次、专题推进会2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政策落实3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便民办税再推进。积极推行、引导电子税务局使用,定期开展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培训工作,电子税务局申报率达到99.69%。二是主体满意度再提升。把市场主体满意度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局党委专班分级分类督导、挂图作战、精准画像、压茬推进,利用“网格化”服务体系,成立8个走访小组,匹配16名网格员对2081户市场主体开展常态化走访,提供24小时服务,完成走访3轮、复盘1轮。三是“枫桥经验”再添力。按照建设“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工作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对照自查,对未达到标准、未开展的事项进行布置,出台创建“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工作方案,对照方案,逐条落实,确保达到创建标准。充分发挥“胡杨税枫”特色调解室功能,探索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新路径,形成特殊争议“贴心办”、简单争议“马上办”、疑难争议“合力办”良性机制,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2023年,共处理社保类求助26户次,个税缴纳47户次,发票管理类2件,求助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履职尽责配合立法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结合基层实际提出反馈意见。2023年,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修改草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等修订报送意见建议8篇。二是做好“新法旧规”衔接工作,及时更新本部门法律法规知识库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推进新的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总局、区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2023年额济纳旗税务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制度机制,落实好“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按程序做好会议议题征集、会议记录、纪要编发等工作,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3年,召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34次,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严格合法性审查。发挥公职律师效能,严格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断拓展公职律师参与税收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重大行政决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访纠纷化解、涉税法律事项咨询等事项中,审视合法合理性,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2023年,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查3次,提出意见建议13条,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区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对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二)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按照阿盟税务局工作部署制定本局“三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具体任务分工。通过对外公示网站进行督查,对未公示的和公示不规范的,按照“三项制度”规定督促相关责任股室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整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对全局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发票管理等税务事项以及日常税源管理等方面,从资料受理、实地核查、会议审查、审批签注意见、处罚程序等环节实施监督规范,及时对不当执法行为进行警示和纠正,严肃责任追究,防范税务干部执法风险。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组织完成新录用人员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8人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完善《办税服务厅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涉税(费)争议现场调解工作流程及现场调解流程图》,规范办税服务厅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流程,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保障办税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利用晨会10分钟、夕课等方式,重点学习各项税收政策,采取每人轮流主持晨会的形式,提升人员素质。发挥“传帮带”作用,助力青年税干快速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为调整窗口处理应急情况提供复合型的业务能手。2023年,通过“局长直通意见箱”二维码,收集问题5条,均为电子税务局登陆和操作问题,已全部解决。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力争把争议化解在基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采取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形式,加强税干业务知识学习,练好“内功”,提高法治意识,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强化信访、舆情和应急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信访维稳工作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深入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断完善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遇到信访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处置,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把信访舆情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通过谈心交流、座谈慰问等形式,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合理诉求,切实提升信访舆情防控管理水平。2023年,监测未发生涉税舆情和信访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格局。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纪检、巡察作用。定期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把廉政警示教育、节前提醒、谈话提醒、风险提醒作为预防廉政风险常态化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办公场所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业务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运用“智税监督”平台强化生成二维码77个,10名办税服务人员、67名税收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模式,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规范税收执法服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紧盯问题整改。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措施、抓实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屡查屡有、屡改屡犯的顽疾,推动“存量”问题逐项销号,佐证材料细致齐全,“增量”问题应对有方,风险防范严密有效。三是全面排查风险,做好现金税费专项整治。通过部门自查、督审和纪检组复查的方式,对窗口代开发票管理、税收票证管理、委托代征、二手房交易、临聘人员管理等档案资料检查2批次,有效强化内部监督、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税费安全。四是全力提速整改,推动审前风险排查。以区、盟局推送的疑点数据为切入点,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持续“日通报、周调度”,分级动态跟踪整改情况,切实做到“整改到位留痕迹”“确无问题有佐证”“问题上报不隐瞒”,确保所有数据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法律救济渠道、A级纳税人名单等信息。2023年,通过内蒙古税务总局官网公示定期定额、非正常户、税收政策及解读信息36条,让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优化云端服务质量,提升办税缴费速度。一是运用远程可视化办税中心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问题,以语言指导代替文字答复,推行不见面、无纸化、数字化办税方式,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减负。严格按照非接触办税办税清单上的事项,积极辅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内蒙古税务APP等方式办理业务,减少纳税人往返跑办税大厅的次数及时间。2023年,非接触式办理率达到83.83%。二是持续缩短办税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2023年,办税大厅加强办税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的控制,积极采取导税员预审资料、提供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升窗口人员素质等方式,缩短办税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全年,平均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都控制在1分钟以内。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下的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2023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地方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已按要求向当地政府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任务,形成税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把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为法制股充实了两名法律人才,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工作力量,为开展好法治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二是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及会计、审计、税务师等考试,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和知识储备,强化人员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税收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三是加强全员法制培训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规党纪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中,组织集中学法10余次。订阅下发《民法典》督促干部加强学习。组织全员积极参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另外,围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纳税服务、“六税两费”、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等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业务尖兵、岗位能手为全体干部职工上法制课,利用学习兴税、直播等形式和平台,广泛开展集中培训与自学轮训。2023年,利用“学习兴税”线上培训、“法宣在线”的公职人员普法考试、“12.4”宪法宣传日线上答题等活动,开展全体税务干部学法活动10余次,线上小测试3期100余人次,转发宪法知识短视频4期,完成65人“八五普法学法用法数据维护工作,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举办《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宪法日》专题培训各1次、1次,参训人数150多人次。组织8名新入职公务员参加“宪法宣誓”1次。

  (三)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统筹人力资源,集中各部门骨干组建青年志愿队、法治宣传服务队、双语宣传服务队,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2023年,开展个体户专题培训5场,制作发放个体户精准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额济纳旗摩旅盛会”“中国额济纳旗口岸国际商品博览会”苍天千峰驼羔”骆驼那达慕等重点活动,开展税法宣传,向当地牧民们宣传最新税费优惠政策,为往来群众送上税收宣传手册和宣传手袋。2023年,累计发放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册500余份,解决纳税人疑问100条。三是开辟“抖音+税务”阵地,创新多元宣传。借助本地网红的流量资源,利用抖音短视频的方式一边带货一边宣传政策,吸引企业和个体等扣缴义务人轻松“无感”学习,扩大政策宣传辅导范围,为政策宣传创造新渠道。制发并上报税收宣传短视频3篇、脚本1篇。向“中国额济纳”微信公众号“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题栏目供稿6期。制作税收政策短视频3期、全套“零基础”操作手册12期、个体工商户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流程视频1个,通过税企微信群等渠道转发,解决零基础纳税人办税难问题。

  十一、法治税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额济纳旗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和旗委、政府的要求,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仍然紧缺,法治力量仍然薄弱,少数干部主动学习、全面学习意识不够强烈,缺少深入钻研,满足经验和一般性掌握。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学习运用还不够熟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措施办法还不多,依法征税、依法办事的能力还不强。二是疑点数据筛选不够精准,容易出现监管漏洞,一定程度会产生执法风险。三是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连续性不足,传帮带机制发挥不够。部分人员对法治工作了解不够、经验不足,致使法治工作一定程度上推进缓慢。

  十二、2024年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全面组织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工作细则、制度规定,定期召开依法治税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问题反馈,促进优化完善。一是对内继续按照“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对盟局各条线疑点问题数据持续跟踪督导。对外结合“枫桥式”税务局,畅通问题收集渠道,运用分局、旗局两级联动处理问题机制及时处理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将纠纷解决转变成全过程服务。

  (三)强化督纪联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常态监管、内控监督、随机抽审等联合举措,利用数据管理平台以及一户式应用2.0等大数据比对识别,开展随机抽审。对税费政策落实风险相对较高或者系统判定内险等级较低但触发风险事项较多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纳税人纳入重点抽审范围,保障税费政策落到实处,应享尽享。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做到外防逃骗税、内防为税不廉。

  (四)升级宣传辅导,做到应享尽享。结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工作,发挥“一把手”走基层实效,实地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创新建立税源联系点服务制度,开展“流动办税厅”多点服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聚焦“实效普法”“精准施策”两个关键,坚持普法工作与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相结合,送“政策”进企业、进广场、进机关、进嘎查,线上通过企业微信、钉钉直播等渠道实现政策解读“指尖触达”,线下深入多家企业开展“集中座谈+分类走访”,释放政策落实“新动能”。

  (五)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继续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实时监控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完善追究结果规范录入与合理应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运用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

  (六)加强沟通衔接,推动协同共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口,通过政府部门,加强与财政、社保、残联、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增强数据比对,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服务互动互促、风险联防联治、成果共创共享。

  (七)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中加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提升法治税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邀请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让干部职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并鼓励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增值税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等政策规的解读,通过召开集体学法、组织法治培训班、开展法治讲堂、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微信平台、钉钉等新媒体,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专业指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思维,提升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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