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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0562
  • 主题分类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编号

单位

行政检查

子项

设定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1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2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2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3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4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5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6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6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7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7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8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税务检查

3.1.8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9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特别纳税调整

3.1.8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

10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

3.1.8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3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8条、第19条、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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