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全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压力,根据我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变化情况,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税负进行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全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