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查阅,于2019年11月20日前提出意见。

  联系人:吕乾

  联系电话:0471-3309160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7日         

  

   

   

     

  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2004年10月28日

内国税征函〔2004〕11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2000年3月26日

内地税发﹝2000﹞37号

  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7年12月3日

内地税字﹝2007﹞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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