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内蒙古自治区原地税女协税员退休公平诉求书 |
编号 | 20200328-9728-720815 |
时间 | 2020-03-28 |
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原地税女协税员退休公平诉求书 内蒙古自治区原地税女协税员退休公平诉求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 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 我们是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女协税员,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税制改 革,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已为内蒙古税务事业奉献了至少26个春秋。遥想当年,地 税初建,人资紧缺,怀着一颗炽热的年轻的心,我们或响应号召,或服从分配,纷纷离 开原内蒙古国家税务局,来到地税系统,兢兢业业,勤勉税务。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 治理日趋完善,人事制度逐步成型,中国税务事业进入新旧交替的阶段,亲身经历如此 重大变革的我们,自认业务水平毫不逊色,正鼓足干劲在每一个岗位上发出光和热,可 最终我们成为跨世纪被“遗忘”的人群,正所谓税务系统历史遗留问题。 曾经的同事——留在原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的女协税员, 由于国税系统人事制度相对 正规和健全,纷纷自动转入公务员序列,抑或增添“学员”的标签,国税系统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工同酬的规定, 她们得以享受同等的公平待遇, 而我们这些遗 落在地税系统的女协税员却因为地税系统人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不正规,加之部 分内蒙古地税系统腐败分子不思局务,只顾贪腐,而被忽视、被遗忘、最终被长期不公 平的对待,同工而不同酬、被区别化对待甚至歧视、没有社保或社保缴费偏低、被胁迫 50岁退休,如此种种,虽身处国家行政机构,却丝毫没有感受到原内蒙古地方税务局 |
回复人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0-04-02 |
回复内容 | 已转相关部门进行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