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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是呼和浩特市一家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系统集成项目。公司2018年9月12日注册成立,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要求诚信经营、积极纳税。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原计划通过银税平台向银行寻求贷款,但却因为我公司纳税信用评定结果为空,所以无法办理贷款手续。经过与主管税务局、税管员的沟通了解,才知道我企业在注册登记时不知什么原因将核算方式登记为了”非独立核算“,致使不在纳税信用评定的参选范围,所以没有评定结果。这个规则我理解,但我不清楚为什么我的企业的核算方式是”非独立核算“,如果当初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登记错了,那在主管部门核定时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审定呢?如果按照”非独立核算“方式登记,是否需要提供总公司或总部的相关资料进行审定,而这些我企业都没有。真不知什么原因导致现在结果的发生,但因企业运转困难,急需向银行贷款维持,所以才尝试着写这封信,不是要追问当时登记错误是什么原因,主要是想向领导反映此事,可否酌情给予申请补评,以便帮助企业可以办理贷款,渡过难关。我也深知凡事都有政策与规定,但还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在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下,可以合理帮助,再此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