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务系统生动实践《意见》落实 不断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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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内蒙古税务系统持续探索数据共享、协同共治模式,不断推动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在此过程中,巴彦淖尔市推动建成的“政府领导、财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全市财税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为税务部门加强数据共享、深化部门协作和推动税收共治提供了坚强保障,成为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

  2017年起,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坚持综合治税理念,深入推进财税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治税建设,搭建起市、旗县区、乡镇(苏木)三级协税护税网络体系。5年来,全市数据共享成员单位由38家发展到312家,建立完善涉税数据采集模板267个,累计采集各部门涉税数据2.12亿条,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多部门联动,打造财税大数据工作体系。成立全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搭建市政府、财政、税务三级网络中心数据库,在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落成全市财税大数据指挥中心,作为统筹管理涉税信息数据的系统终端。通过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将有关行业部门、企业、乡镇办事处等全部纳入综合治税成员单位。

  二是多维度保障,确保涉税数据共建共享。围绕精细化税收监管的外部数据需求,先后印发多项制度办法;下发信息共享目录,对各成员单位数据共享的内容、时效、质量、考评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

  三是多角度分析,税源挖掘彰显大数据价值。在涉税数据实现充分共享的基础上,组建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深入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集中梳理成员单位上报数据,验证建立风险指标模型,优化整合重点行业模型。通过开展风险管理,有效减少了入户检查次数,实现“无风险不打扰”。

  四是多途径应用,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通过扩大协同共治部门范围,加快数据归集,畅通数据传递渠道,努力实现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建立起数据“金山银库”,多维度、多途径深化数据增值应用,探索分析市场主体发展方向、供销需求、制约因素等,为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向“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靠拢。5年来,通过财税大数据平台累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提醒服务6.5万余次。疫情期间,依托财税大数据平台资源,从行业和企业复工速度变化、紧缺原材料、销售需求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结合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库为100多家企业提供产业上下游信息,与湖北省对接达成7项供求意向,精准高效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定向宣传“银税互动”授信贷款产品,为全市1000多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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