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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有什么增值税优惠?
发布时间:
2022-05-17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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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8
号
)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
财税〔
2016
〕
36
号印发
)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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