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采购2023年“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项目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项目(NMSW-MYD-20230308)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项目
二、项目编号:NMSW-MYD-20230308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资金95万元。
四、项目需求: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服务周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七、供应商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和违法记录。
4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领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2日。
2.获取方式及路径:发送身份证明资料至电子邮箱moljw@qq.com,写明获取采购文件意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方审核合格后,向供应商联系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本企业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请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304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李佳蔚
电 话:0471-5909465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304室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