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今年6月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努力开创全区税务系统机关节能工作新局面。
——积极宣传,营造绿色环保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的节能降耗意识。开展节能活动,通过绿色出行、节能办公等实际行动宣传和实践,把节能意识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树立绿色、节能、环保理念。
——加强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机构合并后,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杜绝浪费为重点节能环节,加强有效管理,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一是降低用气成本。多次联系、协调燃气公司到南北办公区(包括家属区)进行实地测算,对机构改革后的用气量和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并对天然气价格做出下调。气价调整后,用气支出相较往年同比下降21.35%,有效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二是重视节水管理。按照节水要求对供水设施实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三是加强节电管理。严格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禁止开门开窗使用空调。为进一步提升节电效果,在电梯、走廊、机关大院等公共区域安装智能控制装置,进行分时分区控制。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除重大节日外室外景观照明一律关闭。四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和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淘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注重引领,创建节能示范单位。阿拉善盟税务局作为全区税务系统首家节能减排示范单位,在今年10月份税务总局验收节能减排示范单位时获评98分,11月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99.5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评审,为全区税务系统节能减排示范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扩大了社会辐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