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建、简、优、抓”并举 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建、简、优、抓”并举,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环节,规范办税资料,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压茬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
一是建制度,强联动。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完善信息共享、理顺业务衔接、加强宣传引导“四措并举”,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后台并行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与内蒙古民政厅沟通协调,实现婚姻登记、税费缴纳等信息的互通共享,简化提供资料,方便群众办事,推动房地产交易工作增效升级,让群众不再因个别信息不全而多次跑路方能完成缴税。结合全区实际,引入房地产评估技术,研发内蒙古房地产一体化综合税控评税系统,由系统自动形成房地产评估报告,不再需要纳税人提供此类报告,也无需缴纳评估费用,有效提升了存量房交易服务管理质效。
二是简流程,减资料。将原来的先交易、后核税、再登记串联式受理模式进行综合整合,对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三部门各自独立取号流程“合三为一”,构建三部门联合预审服务体系,在要件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只需一次取号,即可办理三部门的业务,让群众少排队,提高办事效率,纳税服务在跨部门联动方面取得有效突破。以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税收征缴所需法定要件为基础,按照不缺、不漏原则,分类制作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能通过信息共享交换的资料,不再让申请人重复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件一律不列入申请材料目录,这样,大幅减少了办税群众需要提交的资料。
三是优配置,搭平台。调整优化现有服务场地和窗口设置,由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三部门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事项。三部门人员并行办理各自部门业务并实时推送办理结果。建立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统一受理信息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信息化录入,按职责分工分别推送相关部门后台并行办理。房屋交易、完税免税和不动产登记等信息通过中间库等方式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结果互认归档。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无房证明”,改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直接传递信息,无需再由群众排队打出房屋套数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一次办结三部门业务,群众可自主选择证书快递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是抓落实,见成效。该做法已在全区推广实施,自6月1日以来,呼和浩特市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业务2.5万人次,减少申报材料30%,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提速65%以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受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的通报表扬。这是全区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内蒙古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进群众办事便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效的又一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