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11-13 15: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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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讨论交流。党委书记张国忠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掷地有声,全面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有利条件,明确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表明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发出了新时代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最强音,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定海神针,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为全区税务系统大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张国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使全区税务干部进一步充分认识到民营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内蒙古党委、政府、政协先后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也释放出支持民营企业的强烈信号。

  张国忠强调,要通过此次学习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一是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自觉抵制来自某些方面的“杂音”“噪音”,深刻认识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自身责任感,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是要摸清税费征收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中涉及到税务部门的,要充分研究;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没有提出的问题,也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对于宏观税负水平、税收政策落实、征管流程方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进行自查。

  张国忠要求,要通过本次学习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一是要把讲话精神学习领悟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体现在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于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在政策落实上同等对待民营经济,在税制改革、征管服务等工作上同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二是要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把税费优惠政策、征管便利化改革落到实处,把政策宣传辅导落到深处,结合简政减税降负等各项工作举措,开展民营经济税收经济分析,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三是要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目标举措,摸清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全区税务系统实际,制定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四是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问题反馈收集渠道,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全区税务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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