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内蒙古:以案件查办质量推动执纪能力提升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助力,着力提高干部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的能力,增强其案件突破、调查取证、把握政策、执纪执法贯通本领,持续推动全区税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质量评查 提升执纪能力
“着眼解决全区税务纪检干部队伍人手紧缺、经验不足等问题,我们积极统筹各盟市纪检力量,选派业务骨干轮流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常务副组长万钧介绍道,一方面通过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全员参与现场点评、阅卷,交流办案流程和经验。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以纪检机构自办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点,采取“逐案演示+重点点评+交叉阅评+反馈磋商”的形式,促进各单位在交流中碰撞思想、沟通中凝聚共识、分享中互促提升,达到以评促学、以查促改、以改促治的目的,力争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推动案件查办质量与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双提升”。
专题会审 提高办案本领
“作为一名纪检新兵,我对监督执纪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通过参加这次集中办公,我对案件查办有了全方位、深层次的理解,希望自己能够早日成长为‘纪检尖兵’。”通辽市税务局一名参加近期案件专题会审工作的青年纪检干部感慨道。
针对在日常监督和“大走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种类较多、案情复杂等情况,通辽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打破以往“单兵作战”的案件查办模式,建立纪检组长靠前指挥、副组长划片包联、业务骨干指导案件查办及审理的专题会审机制,带动全市税务纪检干部提升监督执纪本领。集中办公期间,各基层局纪检干部相互审核案件文书内容、立案依据、纪律处分依据等,在市税务局业务骨干的指导下,交叉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在学习探讨中提高办案能力。
以干带训 丰富监督经验
“我去年3月从税政岗位调到纪检岗位工作,一开始缺乏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没能很好地适应纪检工作,特别是在案件查办方面,存在畏难心理。通过全流程参与案件办理,我对线索处置、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的程序和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独立办案能力有所提升。”在包头市税务局参与“以案代训”的新任职纪检干部王振冉深有感触地说。
围绕部分基层纪检干部专业基础薄弱等问题,包头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开展“实战练兵 以案代训”行动,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实战演练等形式,分批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全程参与案件查办的线索研判、文书拟定、笔录制作、报告撰写,让其在最短时间熟悉办案流程及规范,有效提升纪检干部独立思考案情、谈话询问技巧、分析研判证据等方面能力。
“我们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纪监督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开展案例巡讲、跟班锻炼及‘岗位练兵’轮训等互动式教学,安排业务骨干上讲台,带动全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李玉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