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压实责任 扎实推进信息化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自去年6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同题共答,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深化以“抓系统、系统抓”的监督模式,督促全系统梳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上下联动,压实四条“责任线”
  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做到上下齐抓共管、压实责任是有效开展整治的前提。“我们落实纪检组长逐级谈心谈话制,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信息化整治专班督导责任、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着力构建四条‘责任线’,督促推动责任主体切实增强自查主动性,排查问题风险,取得整治实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区市县三级税务部门同步开展信息化专项整治,严查问题线索,确保见人见事见责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跟踪自查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纪律监督工作方案,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推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压实相关人员廉政自查的工作责任,确保整治项目全覆盖。
  据统计,在全区税务系统开展谈心谈话和督促相关部门推动压减整合清理项目后,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位数量精减50%,运维人员精减44.85%,年运维费用较整改前下降48.89%。
  “一督两抓”,降低廉政风险
  “作为采购管理岗干部和纪检监督员,协助党委纪检组开展信息化整改‘回头看’,让我了解到以往采购和招投标过程存在的风险点,也对今后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有了更准确的把握。”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人员肖萌介绍,在信息化招标采购方面,她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通过加强采购资料管理、严格落实税务系统内部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等完成整改。
  赤峰市税务局纪检部门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凝聚监督合力。紧盯税收信息化立项、预算、招标、验收全流程,成立综合监督协同办公室,由纪检监督员督导做好信息化项目标准化建设,降低廉政风险。同时,通过支部会议、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与关键人谈心谈话、对关键岗位做好警示预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以案促改,取得持久性成效
  推动建章立制、落地见效是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强化日常监督和整改成效的重要手段。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整改为契机,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从“当下改”到“长久立”的转变。
  针对信息化分省规划未及时更新、年度立项程序需要规范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研究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纪检监督机制》,推动各部门完善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信息化项目采购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围绕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到验收等重点环节,梳理了18个方面73个风险点,制定正面和负面监督清单,确保聚焦重点、突出重点。
  “把监督清单尽可能制定得清晰明了,目的就是帮助各级税务纪检机构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找准靶子、找到抓手,把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李玉梅介绍,在信息化专项整治中,该局党委和党委纪检组同向发力,形成业务监督、职能监督、纪检专责监督三线并进的良好局面,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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