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延续和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推出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20条措施。经细化和责任分解,现将兴安盟税务局第三批措施通知如下,请结合前两批措施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政策落实提速

    1.配合总局、区局建立健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一竿子到底”政策培训视频会,持续发布有关政策即问即答口径,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为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保障。结合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22年版,指导基层做好政策落实与操作规范共同落实、规范执行。

     2.梳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分类型、分行业编写通俗易懂、简洁明了政策清单,持续更新税费政策“一表通”,针对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主体、使用条件等,向纳税人缴费人分类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

    3.结合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政策宣介,开展针对性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发布政策解读、操作热点、微视频等,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税收宣传产品,打造地方特色税务服务品牌。

    4.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快反机制等工作要求,对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动态跟踪评估,深入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政策口径、纳税服务、征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适时研提优化完善建议。

    5.配合区局深入开展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并进一步扩大推送范围,优化推送模式,提升红利账单信息化核验水平,拓展推送渠道,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

    二、重点服务提档

    6.认真落实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操作流程,充分释放

  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关涉税事项办理,制作相关系统操作指南,确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办理流程清晰、服务顺畅。

    7.与兴安盟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按照总局、区局相关部署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持续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优化经营环境。

    8.与兴安盟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按照总局、区局相关部署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让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9.确保2023年全年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一步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支持外贸平稳发展。配合总局、区局开发出口退(免)税申报潜力分析BI数据分析仪表板,分析企业申报数据,结合报关单与收汇信息分企业类型、分年度期间、分旗县地区预计企业退税情况,实时监控督导退税进度,及时对出口企业开展纳税辅导,提高办税人员业务能力。

    10.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编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本通》、《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本通》,指导基层开展全方位宣传辅导,对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联合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开展“纵合横通强党建 凝心聚力助科创”政企支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各部门精诚共治,联合为企业上门送政策并答疑解惑,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相关政策。多措并举,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诉求响应提效

  11.结合自治区税务局“行政一号文”,持续推进全区税务系统密切联系市场主体工作,通过“走流程听建议”等方式,大兴调查研究,全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享受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及时处理、研究、反馈,促进政策实施更加有力有效,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不折不扣享受政策红利。

    12.配合区局深化运用税收大数据,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在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服务等方面的潜在需求,探索开展个性化、集合式推送和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防范失信风险、纠正失信行为,促进税法遵从。

    四、便捷办理提质

    13.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加大对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一线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强化事后监管,做好事后相关信息核查比对工作,对承诺不实的纳税人依法进行处理。

    14.配合总局、区局安排进行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测试等工作,实现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的申报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等应用场景,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体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无需企业在申报缴费环节提供证明材料,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15.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自动免征残保金,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核心征管系统中维护相关优惠政策,并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在系统中正常运行。

    16.主动提示提醒并及时为符合残保金优惠政策条件的缴费人办理一季度已缴费款退费,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退费最终清单,提取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一季度已申报数据,进行逐户审核并及时提醒缴费人办理退费,确保该退的退到位,退的准确。

    17.开展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一竿子”到底辅导,加工享受企业名册,指导基层做好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及时开具收入退还书,做好与国库对接工作,保证退库顺畅。针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追溯享受有关退抵税问题,做好相关升级优化工作。

    18.积极联系自然资源部门,大力拓展不动产登记税费办理微信小程序、 APP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做到平台信息融通、系统数据融合。在系统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与住建、民政等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拓展包括企业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税费业务、企业跨区域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税费等相关业务,提升办理质效。

    五、规范执法提升

  19.规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快速享受政策红利;严厉惩治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防范纳税人缴费人信用受损,维护国家税收安全。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税务总局、区局、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深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将电子文书送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和税费征管质效过程考核指标,逐步减少纳税人签收纸质文书的情形,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旗县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尽心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增效,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附件: 兴安盟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2023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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