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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税务局:精诚共治建立“税务+法院”联动协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5月30日,乌兰浩特市税务局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税费征缴与定向询价协同联动机制签约仪式,标志着“税务+法院”联动协作新模式正式启动实施。兴安盟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吉艳杰,乌兰浩特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成山,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久帅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为确保“税法联动”协作落地生根,乌兰浩特市税务局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着“审慎稳妥、循序渐进、依法执行、依法治税、利于稳定、效率导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打破部门沟通壁垒,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坚持法治效果和社会效应并重,确立了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将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涉税问题纳入联席会议讨论范围,并指定双方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实现常态化联络对接。 

  建立双向协作互助机制。实现被执行人信息共享,重点围绕被执行人财产清查,办理退税和涉案财产处置税费预核等方面实施全面协作,着力化解税务部门“执法难”和司法部门“执行难”的堵点、难点问题。

  建立个案协作运行机制。就不动产司法拍卖、不动产抵押物抵偿债务、自然人股权转让、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等执法协作达成共识,并进一步明确相关税费受偿程序和个案协作流程,切实提高涉税事项司法案件处置效率。 

  下一步,乌市税务局和乌市法院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涉税案件审判、执行、税费征缴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拓宽税务和法院执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各项协作任务落实落细,为乌兰浩特市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贡献“税务+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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