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税务局推动行署建立税费信息共享机制
推动政府主导,压实数据共享“主心骨”。兴安盟税务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涉税数据获取格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涉税数据资源的整体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构建第三方涉税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第一批)》印发后,第一时间推动建立由盟行署牵头抓总,税务、财政、大数据三方统筹协调,30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税费信息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数据共享内容、共享方式、数据安全、数据接口等方面进行交流协商,研商有关工作、解决运行问题。
汇聚部门合力,绘就共享共治“同心圆”。为摸准各部门数据管理、存储等情况,兴安盟税务局组建4工作组,对30个涉税费信息共享涉及部门进行一对一走访对接,开展两轮次意见征询。结合各单位意见,秉持务实、管用、有效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兴安盟涉税费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兴安盟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第一批)》,涉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口岸等30个部门单位,采矿探矿权审批登记、建筑工程项目、GPS运输轨迹信息等93项需求指标,明确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建立涉税费信息共享联络员制度,实时解决积极运行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兴安盟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作用,积极采取数据接口、库表等方式,各部门单位严格按“数据交换时点”将相应涉税费数据上传至大数据平台,税务部门可通过申请使用数据,切实提高了涉税数据获取时效性。
聚焦基层减负,打造基层效能“助推器”。《兴安盟涉税费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了数据共享层级,90%以上数据可在盟级层面提取,盟局数风部门清分后发至各基层局取用,大大减轻基层局到相关部门取数负担。同时,方案明确要求,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开展税费信息传递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共享交换税费信息,为基层税务部门取数、用数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基层税务部门征管效能。
强化数据应用,激活税费征管“动力源”。兴安盟以税费数据深度应用为核心,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深入推进“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最大限度让数据资源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上半年通过分析应用共享数据入库税款5799万元。《兴安盟涉税费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印发后,兴安盟税务局将继续挖掘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利用价值,强化涉税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税费数据赋能,贯彻落实“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依数据执行”,切实将税费征管中的堵点漏点转化为组织收入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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