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政策出台后,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工作部署,兴安盟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积极落实减税费减免推动本地化政策制定
兴安盟税务局认真学贯彻执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减征医疗保险费的文件精神,积极与各经办机构沟通,合力推动本地化政策执行工作。通过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地的操作办法,及时转发区级文件并结合全盟实际制定了本地化政策,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指导各地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减征医疗保险费的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强化业务辅导培训
一方面,将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内容纳入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中,统筹开展服务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口径,与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制作完成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宣传资料,在兴安日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微信、短信、推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运用网络直播、发送培训视频等让缴费人了解最新政策,确保不见面、不上门就能让企业对政策内容、办理方式应知尽知。另一方面,强化对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借助视频讲解、现场教学、在线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优惠政策及时落地。
拓展缴费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提质效
兴安盟税务局与各经办机构持续做好社保费减、免、缓、延、退等各项工作,第一时间释放政策红利。各级税务机关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缴费的办理渠道,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均可缴费社保费。在社保费征收大厅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帮助缴费人解决办费难题。截至4月中旬全盟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已经批准缓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8户,缓缴医疗保险费34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