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惠企利民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县市区税务局, 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春风行动”系列部署,制定了《“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惠企利民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建立市、旗县区税务局统筹协调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和回访机制,现对其职责及联络人员作如下安排,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总协调人: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彪

  纳税服务科承担全市走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

  协调人: 纳税服务科科长邢力敏

  联系电话:(0474) 8325066,15904842440。

  联络人:曹建磊

  联系电话:(0474)8263296,15647464649。

  敏感数据和信息、 案例报送渠道: 内网邮箱caojianlei.wm.nmsw@sat.tax。

  日常周报、经验交流报送渠道:“税务通”周报和经验交流群。

  二、畅通问题解决“直通车”渠道

  征收管理科负责通过协同机制解决走访发现的疑难问题。

  负责人:征收管理科科长于慧

  联系电话:(0474) 8325057, 15947703744。

  联系人:张星宇 联系电话:18604849278。

  报送渠道: 协同工作平台-问题类型里选择“调研走访发现问题”类型上报。

  三、走访活动全程大数据支持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全程数据支持。

  负责人: 第三税务分局局长李鑫

  联系电话:(0474) 8325014, 13847426368。

  数据联系人:路善禹, 联系电话:13654747737。

  业务联系人: 韩阳, 联系电话:15147476363。

  四、落实回访机制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负责对已走访纳税人进行回访。

  负责人: 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徐小康

  联系电话: (0474) 8320828, 18947958035。

  联络人: 苏日嘎苏伊拉

  联系电话:(0474)8325005, 18647968086。

  五、工作要求

  各旗县市区税务局按照方案要求组建走访活动团队、建立工作机制,于4月1日前报送上述对应联络人、联络方式。

  报送渠道: 内网邮箱caojianlei.wm.nmsw@sat.tax。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

惠企利民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春风行动”系列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市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度税收宣传月活动,特制定“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惠企利民走访活动(以下简称“走访”)实施方案。

  一、走访工作目标

  遵循“党建引领,统筹兼顾, 因地制宜,惠企利民”的原则,通过走访纳税人,宣传辅导税收政策,征询需求建议,响应纳税人诉求,解决纳税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纳税人了解和理解税务机关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所做的努力和诚意,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的认同感和支持度,通过出实招、硬招、狠招,举全系统之力推动税企关系和谐,形成良性互动。

  二、走访对象和方式

  根据32个数据标签筛选出需要走访纳税人清单(附件1),统筹开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用科学之策开展走访, 分三类提出不同走访要求:

  (一)一类纳税人。第一类纳税人1512户,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服务中介人员、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纳税人、因税务检查、纳税评估,发生查补税款的纳税人、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推行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纳税服务投诉、通过12366热线提出意见建议的纳税人。一类纳税人为优先走访纳税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1+N”的原则增加走访纳税人( “1”为筛选的纳税人或其它规定动作、规定内容, “N”为各地自行筛选的纳税人或其它自选动作、 自选内容,下同)。考虑疫情情况和纳税人个性需求,可以通过实地上门或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一对一、 面对面”走访。

  (二)二类纳税人。第二类纳税人3277户,包括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纳税人;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下的,且发生过发票增量扩版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业务的(退还已征税款后又办理缓税的、缓税额度在1万元以下的为主)。二类纳税人为重点走访纳税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1±N”的原则增减走访纳税人,考虑疫情情况和纳税人个性需求,在完成一类纳税人后接续开展“一对一”为主的走访。

  (三)三类纳税人。第三类纳税人14682户,包括2021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下的涉及减税降费、被加收滞纳金的和新开办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综合研判,从第三类纳税人中筛选实施“一对一”走访。市局将通过印发传单、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精准推送,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

  以上三类纳税人数据是参考数据,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验

  证和调整优化。考虑疫情情况和纳税人个性需求,实施“一对一”走访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视频连线、集中座谈、线上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中走访,还可以选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其他走访方式。

  三、走访职责分工

  走访活动由市县两级党委负总责,“一把手”负主责,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实施。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协调解决走访问题。

  (一)市税务局。市局制定走访方案;完善个性化宣传辅导指引;研究确定走访名单,指导督促各旗县区税务局落实走访工作,解决各旗县区税务局提交的疑难问题;由市局局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结合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一轮培训座谈工作。市、县两级4月20日前要集中业务骨干承担师资力量,针对走访方案中一、二类纳税人开展多批次培训辅导,内容为纳税人关注咨询较多的退税减税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电子税务局及发票开票软件应用等,市局负责线上和远程视频培训,旗县局负责线下“纳税人学堂”培训。(培训指引见附件2-12)

  (二)旗县区税务局。各旗县区税务局按照市局安排,细化走访方案,补充个性化宣传辅导指引,研究确定“1+N”、“1±N”走访名单, 组建走访团队和后方支撑团队,制定走访预案,组织线下培训后,现场召开座谈,对参训人员咨询问题进行解答辅导,并集中征求对税务部门服务管理方面的意见,落实落细走访纳税人工作。

  四、走访工作安排

  (一)走访时间。本轮走访活动充分利用税宣月活动契机启动,从4月1日到6月中旬结束。之后结合各地实际持续常态化走访,直至纳税人完全认同税务工作,确信税企关系融洽为止。

  (二)走访内容

  1.送政策。辅导电子税务局操作;介绍“最多跑一次”事项指引优化升级情况、保证落实的措施;辅导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介绍注销、退税便利化、纳税信用评价等纳税人关注重点内容;宣传协同热线,介绍“双线联动”情况,便于后续联络沟通和跟进满意度调查情况。各地根据“1+N”原则,在充分征求、了解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走访内容,结合实际制作辅导短视频、微课,或形成政策推送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了解详情(附件2) 。

  2.问需求。 征求纳税人的需求建议。

  3.解难题。 响应纳税人诉求, 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

  (三)访前准备

  1.组建团队。组建走访团队和后方支撑团队。走访团队由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局领导带队,每组不少于2人。走访团队成员应选派政治素养高、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熟悉电子税务局操作等业务)、表达能力好、善于沟通的税务人员。本局协同人员为主组成后方支撑团队,负责解决走访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制定预案。结合筛选的纳税人清单,精准确定本局走访名单;结合培训期间问题及需求分析情况,针对不同行业、规模纳税人特点、税费缴纳、违章处理以及纳税信用等级等情况,对走访方案中一、二类纳税人和部分三类纳税人形成“一户一策”走访预案,做足做细走访前准备工作。对拟走访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缴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各地结合实际,设计问需表,制定走访策略,准备分别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不同特点的资料。杜绝不分对象、不加分析的“千人一面”预案,不了解实际情况“走过场”形式主义做法。要做到结合实际“一地一策略,一企一需求”,用精准之策应对要害之处,用精细之策应对内容之繁,用务实之策应对表面之功,实现有序走访、精细化走访。

  3.组织培训。各地对团队成员开展访前培训,明确走访目标,辅导走访内容、沟通技巧和走访礼仪,并强调走访纪律。

  4.寻求外部支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走访工作,寻求地方支持;以春风行动为契机,与当地工商联合作持续推进“春雨润苗”活动,积极联系当地统战部、商会、行业协会,争取联合以上部门共同走访,深化“税格+网格”服务,争取当地街道(社区)网格员积极参与走访;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员、体验师、 志愿者的示范、宣传、联系、辅助等作用。

  (四)访中实施

  1.注重公务礼仪。走访纳税人时,要提前预约,做好疫情防护,态度真诚,着装规范,用语礼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辅导, 实现有效沟通、良性互动。

  2.注重走访效果。根据预案, 结合与纳税人的交流情况。对宣传辅导内容进行有效宣传,注重宣传效果,不要机械复读,加强沟通联络,形成良性互动。要逐户摸清、逐户走到、逐户访实、逐户解难,真正让纳税人感到走访的诚意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3.现场解决问题。必要时进行现场办公,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带回本局内研究,并于2日内反馈结果;需要提交上级的,通过协同机制即时上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通问题解决“直通车”,一般3日内反馈结果;疑难问题指派专人负责跟进,经报自治区税务局协同处理确实无法解决的,带队领导亲自回访,当面或视频“一对一”做好解释说明。要建立好有效沟通联系机制(如微信税企交流群等),便于后续联络沟通和跟进满意度调查情况。

  4.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走访带队领导要和走访纳税人常态化沟通,向纳税人介绍常态化联系、沟通渠道,包括微信群、公开电话(协同热线)、门户网站,方便后期与纳税人实时沟通,持续互动,响应纳税人诉求,做到“真响应、实响应、善响应”,切实解决纳税人问题。同时,各地办税服务厅结合实际,设计调查问卷,征询上门纳税人需求建议。

  5.留下相关资料。 留下联系(监督)卡(应当包含局长直联二维码、包联局领导或走访小组领导联系电话、本级协同热线和自治区税务局纪检监督电话等联系方式),针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定制化宣传辅导资料和相关二维码、网址等资料信息; 印制有局领导联系方式、沟通渠道的便签纸、小挂件、冰箱贴等物品。

  6.注意信息保密。走访人员要注意对纳税人信息加强保密管理, 必要时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以上详见走访工作指引(附件3)。

  (五)访后总结

  1.建立沟通机制。各地建立工作群,收集各走访小组遇到的疑难问题,随时进行交流,每天进行汇总,供各团队互相学习借鉴,为下一阶段的走访工作提供参考。每3-5日通过沟通会的形式交流经验和做法。各旗县税务局每周将走访情况形成报告、典型案例,每周四下班前向市局报送。市局每周随机抽取部分旗县税务局,通过视频连线了解走访进度,交流走访经验,跟进走访效果。

  2.开展回访检查。建立回访机制,市局组织电话抽检、各旗县局“一把手”通过电话方式,对走访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回访重在掌握走访进度,检查走访效果,优化走访策略,并且尽可能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

  3.查漏补缺拾遗。各地要按周盘点、总结本地的走访成效,

  核查是否存在应访未访的遗漏纳税人等问题,及时改进走访工作中的不足,确保走访无死角,无遗漏。通过问题整改和落实春风行动服务举措,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除各旗县自查整改外,市局将于4月中下旬由各位党委委员带队,对包联旗县开展督导,对问题整改、走访活动等工作落实不力的旗县局领导干部提交市局党委进行组织处理。此外,市局从4月征期开始,组织市县两级业务骨干对各旗县局开展蹲点调研“全覆盖”,助力各地问题整改和服务提升。

  4.建章立制整改。各地要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税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各地参照;按月梳理访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协同研究机制性的解决办法,提请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形成管用有效的长效制度规范。

  五、走访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走访工作要作为各地税务机关“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实行局领导包联直联制, 由局领导带队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走访。坚持党建引领,动员共产党员积极参与到走访活动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 因地制宜。各地税务机关在市局方案要求基础上,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研判本地纳税人情况,分析辖区纳税人需求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走访内容,确保走访活动符合当地实际, 精准施策。

  (三)务求实效。走访要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纳税人,杜绝应付式、突击式、打卡式走访, 通过横向统筹、纵向联动,倾力修复税企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出实招,下足功夫,注意细节,通过务实、持续、常态化走访纳税人,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响应纳税人诉求,让纳税人发自内心感受到诚意,从而认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事效

  能方面的努力。

  (四)压实责任。各地税务机关和各业务部门要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纳税人满意度指标的部门指导好各自条线的业务,支持走访活动。市局将走访工作纳入征管质效考核,设立奖惩机制,对于工作突出,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成效获得纳税人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差的予以过程考核扣分,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于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走访清单

  2-1.办税便利化业务指引

  2-2.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2-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2-4. “最多跑一次” 业务指引

  2-5.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业务指引

  2-6.注销便利化业务指引

  2-7.退税便利化业务指引

  2-8.纳税信用管理业务指引

  2-9.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业务指引

  2-10.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2-11.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指引

  2-12.关于全面开展纳税人培训工作指引

  3.走访活动工作指引

  4.走访活动记录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