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随机抽选。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随机抽查对象:2025年重点稽查对象
抽查户数:4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
抽查方式: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定向随机抽取方式。
人员选派:通过竞标选派、不定向选派相结合方式从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组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
随机抽查主要涉税事项:对随机抽查对象检查所属期间发现的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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