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通辽市康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91150502MA0PU9C71L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办事处向阳小区1#楼6层162室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
李付康、男、“身份证”:210122********2411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
|
经法院裁判确定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
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
|
|
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
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
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该企业未取得进项发票,虚假申报进项39.99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枚,金额是249.93万元,税额39.9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