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贯彻执行“三项制度” 打造高效执法机关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执法更透明。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细化公示事项清单,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定期通过满洲里市行政审批中心和满洲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办税服务厅及时公示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欠税公告等内容,全面提升公示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执法更规范。通过纸质资料、金税三期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等载体,以及照相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税务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该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非正常户认定、一般注销程序疑点调查等执法风险高、容易产生争议的执法事项采取录像或照相的记录方式,提升了税务人员的规范执法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推行法制审核制度,让行政决定更合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由法制部门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该局将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等10项内容列为审核重点,明确要求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真正发挥了法制审核制度的事前防控作用,有效降低税务行政应诉败诉风险。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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