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新闻发布会实录
张静霞: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利明、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卫喆、所得税科科长陈力、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白羽、征收管理科科长宋玉鹏,就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张静霞。下面请金利明副局长介绍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有关情况。
金利明:退税减税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李克强总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力改进增值税税制设计中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3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具体政策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3月22日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了这项政策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2022年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是退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促进其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够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宣传好、解读好以上各项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安排,满洲里市税务局决定以“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在2022年4月深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满洲里市税务局将通过连续9年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系列利企便民改革创新举措,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组织开展网络讲堂、联动直播等活动,做好政策辅导宣讲,及时响应涉税涉费诉求;通过自有平台、电台电视台、线上媒体、线下平台开展庆祝党的二十大、退税减税降费、智慧税务建设、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宣传活动;围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等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和辅导;安排优秀税务干部录制中小学税收普法教育课程,开展好线上“税官讲税法”活动。
满洲里市税务局将通过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为企业坚定信心、创新发展、走向未来创造更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张静霞:感谢金利明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有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一、记者:您好,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所有销售收入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张静霞:这个问题请卫喆科长进行解答。
卫喆: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张静霞:感谢卫喆科长的回答。现在继续提问。
二、记者: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留抵退税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请问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张静霞:这个问题请卫喆科长进行解答。
卫喆: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均可申请留抵退税: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张静霞:感谢卫喆科长的回答。现在继续提问。
三、记者: 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小型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请问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否有针对小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张静霞:这个问题请陈力科长进行解答。
陈力:谢谢您的提问。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了促进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今年国务院再推新政,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3号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举例来说,在一系列“组合拳”税收政策之下,一个年应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按照本次优惠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人数和资产总额也符合条件,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该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62.5万元。目前,满洲里市税务局正在多措并进,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贯彻力度,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张静霞:感谢陈力科长的回答。现在继续提问。
四、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小型企业的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新出台的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与其他减免政策共同打出了退税减税降费的“组合拳”,请具体介绍一下政策的具体内容?
张静霞:这个问题请白羽科长进行回答。
白羽:2019年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发布了《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的减免幅度按照国家授权的减除幅度的上限50%执行。2022年3月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就是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范围由原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范围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更好的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关键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张静霞:感谢白羽科长的回答。现在继续提问。
五、记者: 请问你局在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方面有哪些创新措施?能否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
张静霞:这个问题请宋玉鹏科长进行回答。
宋玉鹏: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和体验感,满洲里市税务局从办税缴费便捷化出发,建设多元化办税缴费渠道,着力打造全功能电子税务局。目前电子税务局已成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最主要的渠道,已实现“全程网办”业务201项,“线上线下融合办”业务19项,合计220项业务。同时,为了更好服务广大社保费缴费人,满洲里市开通了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人社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便民服务、蒙速办等申报缴纳渠道。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宜的渠道办理缴费业务。疫情期间我局还大力推广远程可视化办税服务,以腾讯会议、微信等远程在线交互软件为支撑,通过可视化操作的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面对面远程辅导服务,一对一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税费业务办理中产生的问题。
张静霞:记者问答环节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满洲里市税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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