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税收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税务局、市局第二税务分局,局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税收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措施》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和全市税务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建立健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
要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思路,各旗县区税务局要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协同推进。要进一步动态丰富工作内容,优化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符合工作实际的具体改革举措。
三、打造标杆示范,深化宣传推广
实施创新案例培育工程,各旗县区税务局和相关业务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和发展定位,都要开展服务创新案例培育,并积极向发改委、营商办等部门宣传推介,要统筹利用内外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税务部门务实举措,积极展现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浓厚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6年4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税收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打造一流的首府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制定税收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措施,现予以发布。
一、推动涉税费事项“一网通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落实在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水资源税和不动产登记办税申报等四个场景实现智能预填。积极对接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开办”“跨区迁移”“企业注销”等事项跨部门高效集约办理。全面推行精准化“预约办税”,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
二、提升涉税费诉求服务质效。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收营商环境问题反映专窗、“办不成事”受理专岗,兜底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征纳互动智能服务能力,所有诉求24小时内响应率达100%。对接“12345”、“青城千问”服务平台高效解决涉税费诉求。
三、开展合规辅导夯实基础。推出社保费申报期限截止前智能提醒服务,减少用人单位逾期申报风险。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针对性开展上市公司纳税申报、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项辅导,提供“大企业税务合规遵从事项清单”,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四、信用守护助力企业品牌增值。建立信用守护体系,开展事前预防失信、事中失信纠正和事后信用修复的全周期实时提醒,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失信风险。联合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银行等部门,持续深化和扩围“银税互动”,提升合规纳税缴费含金量。
五、健全信用管理动态修复机制。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因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关联判为D级的,在原D级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缴费信用D级关联。
六、优化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建设。加强与发改、商务等部门联系,协同完善跨境服务举措,主动征集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加快在盛乐国际机场落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现“即买即退”,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体验,助力扩大消费。
七、改革税费源管理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新型“管户+管事”税费源管理方式,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坚持“无风险不打扰、非必要不入户”原则,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缴费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规范入户检查程序和行为,所有入户检查均通过智税监督签到签退并接受被检查市场主体评价。对稽查查补税款、欠税清理审慎使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
八、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公正文明。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以适当方式提示当事人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引导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九、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梳理编制合规指引并开展精准辅导和提示提醒,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合规建设,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缩短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三类、四类出口企业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十、支持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加强区域间税费管理执行一致性,提升集团企业税法遵从度,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全市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等纳入大企业服务名录,组建由税收政策、征管执法、数据分析等专业人员组成的“1+N”专属服务团队,实行“一企一团队、一企一方案”。
十一、升级“税企面对面”沟通渠道。建立纳税人缴费人接待制度,每半月安排一次企业接待日,面对面答疑解惑,回应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办税缴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
十二、开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宣传。分行业、分类型发布税务合规经营典型案例,展现合规经营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正向作用;同时要曝光违法违纪案例,推动在全社会厚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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