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霍建兰:(630104********1525):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28日向你送达税务文书,因无法和你取得联系,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鄂税一稽强催〔2026〕10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文。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体育街与松山路交叉口东100米。
电话:0477-8188135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鄂税一稽强催〔2026〕10号)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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