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由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抽取对象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抽查项目: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抽查方式: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抽查户数:4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18年度-2020年度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各类涉税事项
人员选派: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 :
1.赤峰蒙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赤峰均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阿鲁科尔沁旗天山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4.赤峰彩霸油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