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0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6户2020年市级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实施了检查,在查1户,结案5户,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查补入库税费30.85万元,滞纳金15.40万元,罚款12.8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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