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税务局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19年以来,石拐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石拐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抓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机构改革一周年献礼契机,纵合横通,上下同欲,内外并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近日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18年7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按照中宣部的统一规定,合并后新机构的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从低”确定,于是新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文明单位的荣誉从低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层级。石拐区税务局严格有效落实市委宣传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全面提升广大税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道德水平。二是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党中央“递进式”的学习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着实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坚决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是牢牢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持续修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激发工作热情,持续焕发奋斗精神、深入迸发创优干劲。四是牢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的基础上,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思维和拓展完善,坚定和提振共筑“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