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众鑫诚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行政登记的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于2017年9月1日起对全区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登记。对新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如对新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函或来电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真实,提倡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471-5909080,通讯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东段内蒙税务局办公楼)。
2021年10月14日
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
机构名称:内蒙古众鑫诚税务师事务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7318479779G
法定代表人:刘亚莉
组织形式:有限
股东及从业人员信息:刘亚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0050508;孟晓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0097348;魏建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号:150200070058
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后轩和商务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