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221MA0MX2H270 91152221MA0MX2H270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MX2H27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承达小区东数门市34号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韩秀云,女性,152726********3920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9月16日至2020年05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690.9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690.98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9万元)、处以罚款407.83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