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磴口县佳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822MA7GH1C816 91150822MA7GH1C81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钢铁管区一街坊(腾洁天然气公司东侧)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邢永立,男性,130982********5415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56份,金额12473.88万元,税额1621.60万元;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9份,金额12732.98万元,税额1654.17万元;三、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44 份,票面额累计123.0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