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包头市杰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3MA0RR1T142 91150203MA0RR1T142 | ||||
组织机构代码 | 3MA0RR1T14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区校园路9号恒大名都2-108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李少君,男性,140311********1239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1年09月06日至2022年07月0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94份,金额3736.17万元,税额485.70万元;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金额292.88万元,税额13.4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