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包头市骐辉工贸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4MA0N9MLW21 91150204MA0N9MLW21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N9MLW2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8号街坊03-403-1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刘德民,男性,150203********0011 | ||||
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确认走逃(失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