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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纳税人查询”进入页面
查询结果在下面红框内显示:
发票填开使用情况查询说明
一、 查询范围
1、网络在线方式开具的发票,开具30分钟后即可查询发票的填开内容。
2、税务机关窗口开具的发票,开具30分钟后即可查询填开内容。
3、单机版软件开具的发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传输数据后方可查询填开内容。
4、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包括代开和自开系统)开具的发票,税务机关和自开发票纳税人向发票后台系统传输数据后方可查询填开内容。
5、上述1-4种发票开具方式所涉发票在未填开使用或未向税务机关传输数据前,均可提示当前发票领用状态及库存地点。
6、以其他方式开具或使用的发票(包括有奖定额发票等)的查询结果仅提示当前发票领用状态及库存地点。
7、该系统仅供查询2007年之后原内蒙古地税局各级机关发售开具的发票信息。
二、 查询方法
1、请输入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进行查询。
2、您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手机用户编辑短信“FP#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106570888,联通用户发送到106558850064。具体查询资费请咨询相关通讯部门。
3、持票人也可直接到内蒙古自治区任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登陆综合征管系统查询。
三、查询须知
如您对所查询的信息有疑义,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并以当地税务机关的鉴定结果为准。
发票查询支持IE版本为8以上、360、火狐和Google浏览器。
四、示例
在相应编辑框中分别输入发票代码215001017075、发票号码00705108,查询系统反馈信息如下:
您好,你所查询的发票代码为215001017075,号码为00705108,发票名称为通用机打发票,收款方名称为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开具金额为xxxx元,开具日期为2010-11-23。感谢您索取、查询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