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6年2月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规定,现将截至2026年2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及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6年2月企业或单位欠税公告清册
2. 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6年2月个体工商户欠税公告清册
3. 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2026年2月自然人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正蓝旗税务局
2026年3月17日
-
附件:








